来源:河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3-12-25
关于举办2023年度全省税务师事务所所长(总经理)培训班的通知
豫注税协发〔2023〕 28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提升全省税务师事务所所长(总经理)的综合素质,持续更新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经省税协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举办“2023年度河南省税务师事务所所长(总经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12月14日报到,12月15日—12月19日培训,12月20日返程。
地点:厦门港湾大酒店(厦门市鹭江道259号)。
二、参加人员及名额
属于河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单位会员的税务师事务所,均可安排所长(总经理)一人参加培训。
三、培训内容
1.我国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分析与政策解读;
2.提升税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防范能力,促进行业健康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3.涉税服务产品开发与风险控制体系;
4.土地增值税清算疑难问题解析;
5.企业所得税热点难点问题解析;
6.税务师事务所企业文化建设;
7.新时代税务师行业全生命周期人才培养与胜任能力培养;
8.数字经济时代企业(现代服务业)发展趋势探讨;
9.党建教育(现场教学)。
四、授课师资
本次培训班将聘请: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专家领导;著名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家;知名税务师事务所资深合伙人等进行授课。
五、培训费用
所有参训人员往返交通费自理,培训费、食宿费由省税协承担。
六、报名方式
本次培训报名方式为邮箱报名:
个人填写报名表(见附件,请以附件{文档}方式上传),按格式发至省税协邮箱hnzcsws@163.com,邮件名称:河南省税务师事务所所长(总经理)培训班报名表。
报名截止日期:12月6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税协:赵晓冰 0371-56898027 13526617852
刘丽娜 0371-56898037 13513711181
八、其它事项
1.请各税务师事务所按照通知要求报名参训,不得超员。
2.为方便信息沟通,请参加培训人员在报名表中准确报送微信号。
3.本次培训安排在“厦门高崎国际机场”和“厦门站”接送站,详见培训微信群通知。
4.未尽事宜,请来电咨询。
河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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