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202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宁夏202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时间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前,必须登录宁夏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时间:2022-04-16 14:28:26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四川攀枝花202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公告,未完成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请务必完成信息采集,2022年度继续教育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时间:2022-04-16 14:20:58 来源:攀枝花市财政局江苏常州202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通知公布,继续教育自2022年5月1日开始至2022年12月31日结束。
时间:2022-04-16 14:13:01 来源:常州市财政局福建厦门202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通知,参加继续教育人员需先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否则无法进行继续教育报名与学分登记。2022年度继续教育时间为: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时间:2022-04-16 14:09:00 来源:厦门市财政局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辽宁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现将营口市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时间:2022-04-06 18:17:55 来源:营口市财政局为促进会计人员知识更新,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全市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时间:2022-04-06 17:56:48 来源:青岛市财政局为促进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我市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时间:2022-04-06 17:51:51 来源:济宁市财政局为促进会计人员知识更新,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全市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时间:2022-04-06 17:44:47 来源:菏泽市财政局根据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我市《关于印发〈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现将2022年北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时间:2022-02-25 16:59:17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2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时间:2022-02-25 14:59:04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