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广东 江苏 山东 浙江 河北 河南 山西 陕西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江西 安徽 福建 四川 贵州 云南 广西 海南 宁夏 甘肃 青海 新疆 兵团 西藏 内蒙古 更多
最新发布
考试资讯
信息采集
继续教育
会计网校
会计招聘
财经课堂
会计问答
企业服务
根据《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沪财发〔2018〕8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现将组织开展2022年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北京市财政局发布了202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以下为具体详情,相关考生请认真查看。